第25期
中共邹平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5年4月11日
中央督导组来我县检查指导
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月10日,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一行在市县领导孙德汉、裴建华、孙孺声、刘士合、程作通、杨万邦的陪同下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
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把教育活动作为一次难得的机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面强化措施,使学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教育活动中,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邹平实际,“虚”功“实”做,“实”功“真”做,着力在解决问题、搞好结合上狠下功夫,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县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督导组对我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取得的新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我县继续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县教育局
“四要、四不要、四到位”促评议
县教育局党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采取“四要、四不要、四到位”的工作方法,通过调研发放问卷、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四要”即要多念群众的好处,要多想家长的难处,要多看同志的长处,要多想自己的短处。“四不要”即不要听不进不同意见,不要在名利面前伸手,不要得理不让人,不要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四到位”即自我批评严要求要到位,自我认识不含糊要到位,对待问题不回避要到位,整改措施落实要到位。
在实行“四要、四不要、四到位”过程中,该局要求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应允许本人申辩解释。支委会要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做出评议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党员、群众通报。
县法院制订三条标准
提高分析评议效果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入分析评议阶段以来,县法院本着边议边改、务求实效的原则,把先进性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一边积极主动发现问题,一边立刻着手进行整改。
结合第一阶段制定的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院党组提出了三条查找标准:一是查找党的宗旨意识树立得牢不牢,即是否牢牢树立坚持司法为民、用好手中司法权、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武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查找是否能够正确看待成绩、名利和地位,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三是查找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反诉讼程序,案件久拖不审、久拖不执、效率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敷衍了事、草率结案的问题。
通过边议边改,该院力争在五个方面保持先进性: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始终保持精神追求的先进性;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执法理念的先进性;三是坚持公正高效,始终保持工作业绩的先进性;四是坚持学习创新,始终保持司法能力的先进性;五是坚持严守纪律,始终保持自身形象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