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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

邹组通字(1998)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为度,努力造就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全县凡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各总公司(集团公司)、大中型企业,都要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每单位推荐1一2名;每镇乡推荐2-3名;县属总公司(集团公司)、大中型企业,每单位推荐3一5名。要高度重视对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的推荐,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严格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确保选拔质量。
1、养准、条件。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需掌握的具体标准、条件是:
(1)有较强的政治坚定性和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记党的宗旨,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明辨大事大非的能力,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比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扎实务实,成绩突出。经济部门和企业干部, 还要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 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能力。
(3)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心胸开阔,团结同志。
(4)学历、资历、年龄要求。一般应具有大专(第一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两个以上工作岗位锻炼,年龄在30岁左右。对特别优秀、工作突出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要注意知识结构,对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优先选拔推荐。
2、选拔程序。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必须严格按照
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选拔推荐干部首先要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这次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的民主推荐会议,可与单位半年初评群众测评大会一并进行。要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就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的目的意义、范围数量、标准条件、方法程序及组织纪律进行认真的动员,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
(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单位党组织要对对民主推荐比较集中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列入考察的人数应多于上报人数。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尽量扩大考察面。对干部的实绩还要通过实地查看、核对有关数字等方式弄清弄准。以对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群众威信等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翔实的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署名,单位党组要审核盖章。
(3)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要召开单位党组织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上报名单,不以具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组织集体讨论情况要形成局面上报意见。
三、落实措施,加强培养
在各单位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将对上报干部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必要时进行直接的考察了解,确定出全县的后备干部名单。对后备干部,县委组织部将建档立卡,进行重点管理。并采取集中培训、外派进修、下派任职、挂职等方式加强培养锻炼。同时坚持“滚动管理,优胜劣汰”的管理原则,对表现突出,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给予提拔重用;相形见绌的调整出去;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和民主推荐,及时将新的优秀年轻干部补充进来,以始终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关心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结合干部实际,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加大培养为度,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优秀年轻干部的尽快成长、成熟。
四、加强领导
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是选拔培养跨世纪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具体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组织推荐选拔,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