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组发(1999)10号
老干部党支部是党在离退休干部中的基层组织。为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决定、规定,综合当前我县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是老干部党员队伍发展和老干部自身特点的必然要求。老干部党员长期接受党的培养教育,有着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是一支忠诚于党的事业、作风优良的党员队伍,是党的宝贵财富。虽然他们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作为共产党员在组织上、思想上、政治上并没降低标准,并没放松要求。在新形势下,随着老干部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老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任务也将越来越重。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是老干部政治待遇落实的重要保证,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提高党的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老干部党支部是团结带领老同志坚定跟党走的政治核心。是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把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有利于团结教育老同志,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提高老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老干部工作的活力。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靠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来实现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实现党的中心任务的需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同样是对老干部党支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建设,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老干部党支部的任务
老干部党支部必须根据《党章》所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以及上级党委所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具体任务,着重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发挥作用。
1.组织老干部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教育老干部党员和广大老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老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带头揭批“法轮功”反科学本质,以保证老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带领老干部党员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模范地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老干部党员的榜样和表率作用,维护大局,关心、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3.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纪守法,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广大离退休干部,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广大老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5.鼓励、支持、组织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老干部党支部要维护党的团结,支持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领导的工作,组织老干部模范的执行和宣传党委、政府的决议,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
6.认真做好在离退休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评议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7.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
三、切实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和保证,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1.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老干部党支部。建立老干部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要求,同时兼顾老同志的特点,本着就近、自愿、方便的原则设置老干部党的组织。凡老干部党员较多的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和党小组,有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可设置党总支。老干部党支部(总支)隶属所在单位基层党委管理。老干部党员人数较少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的单位,要单独建立党小组,与在职党员编入同一支部。安置在农村的党员老干部,考虑到距离远近及身体原因,一般应参加居住地乡镇老干部党支部。
2.要大力抓好老干部党支部班子建设。老干部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每两年换届选举一次。老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补选,以保证老干部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健全。支部委员会的成员,按老干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党员不足10人的支部,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和副书记。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可由离退休干部党员或在职同志担任。要重点抓好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和选配,要把那些党性强、威信高、作风正派、身体好,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工作水平、年龄相对较轻的同志及时吸收到支部班子中来。为便于工作,各基层单位党委可确定一名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专(兼)职党员干部,作为联络员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或直接参加老干部党支部工作。
3.要严格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纪律。老干部党员无论原职务高低,都应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出现特殊党员或“编外党员”。要及时将那些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党员干部编入本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对易地安置的老干部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及时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老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组织他们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以增强老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对年迈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要指派专人负责向他们定期传达党的会议精神和党内文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违犯党纪的老干部党员,要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以保持老干部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社团组织及活动,或在其中担任职务的,要事先向党组织报告,并得到党组织批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咨询组织活动的,要经常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四、注重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思想建设
政治思想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中心环节,也是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中心环节。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的根本。江泽民同志在“七一”座谈会上指出:“在实行改革开放新的环境里,资产阶级腐朽文化影响,历史上遗留下来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对我们干部队伍潜移默化的侵蚀不可低估。”江泽民同志还指出:“对离退休的同志,仅仅从生活上关心好是不够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对的,也还要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要组织他们学习,进行必要的形势教育。老同志也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否则晚节难保。”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们党与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组织的斗争现实来看,我们大多数老同志在政治上、思想上是坚定的,能够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与一切封建迷信作斗争,但也有极少数老干部党员,由于环境变化及心理影响,对自己要求不象从前那么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加入了“法轮功”练习者行列,有的中毒很深,成了传播“法轮功”的骨干。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必须把思想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最根本的是抓好政治学习。一是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广泛开展“三讲”教育活动,并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再学习,再教育。当前特别是学习《党章》、《准则》,学习江总书记最近关于讲政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及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知、通告、决定等。三是要把做好思想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提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发扬革命传统,保持革命晚节,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坚决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老干部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的保证。
1.组织生活制度。老干部党支部应根据老干部党员的实际,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保证老干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情况下,老干部党支部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同时,老干部党支部要根据上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先进党员活动。
2.学习制度。老干部党支部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每月至少要坚持一次。政治学习要吸收非党老干部参加。在组织学习时,要注意方法,学习的内容要丰富,形式应多样,次数要适当。
3.报告工作制度。老干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党小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党员的思、学习、工作情况;党员应定期向党小组长或支部委员汇报学习、思想情况。
4.联系和家访制度。支委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老干部党员,党员要分工联系非党老干部。老干部党支部要及时了解老干部的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要关心老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登门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流动党员管搜制度。老干部党员长期外出,如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外出期在6个月以上的,应把组织关系转到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可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老干部党支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应对老干部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六、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的领导
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老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的领导。老干部党支部工作要列入各单位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各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于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党委要有专人分工,实行逐级负责,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宏观指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与其他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表彰,要明确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并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要坚持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研讨会,认真研究和探讨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老干部工作部门每年要委托县、乡党校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对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一次;每三年应召开一次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老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加强对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和领导,做到党委在安排工作任务、党员教育、培训骨干和表彰先进时,要把老干部党支部考虑在内。并在学习资料、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为老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邹平县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