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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老干部工作几项制度的意见

邹组发(1999)6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增强各级各单位尊老敬老的自觉性,保证老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使老干部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安度晚年,促进社会稳定,现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几项老干部工作制度,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老干部工作责任制制度
1、各镇乡、县直各单位都要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老干部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
2、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和部门立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是本部门和单位老干部工作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要吸收有关部门或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各项老干部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为老干部活动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确保老干部活动经费的落实。
3、老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确保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二、学习制度
1、要加强对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与指导,在广大离退休干部中广泛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使老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知识常新,理想永存。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老干部学习工作。
2、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要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要做到每月至少一次。
3、每季度举办一次驻县城的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讲座。
4、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上辅导课、观看录相、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形式,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三、联系制度
1、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至少确定一至二名老干部作为联系对象,每半年对联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2、积极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宣传、解释、教育工作。
3、在单位的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及时倾听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赢得老同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决策失误。
4、加强对老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关心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加强同老干部的接触和交流,了解老同志的思想变化,使老干部 做到政治坚定,信念永存。
5、要经常对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做到平时走访和重大节日走访相结合,了解老干部实际困难,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情况通报制度
1、县委、县府主要领导每年两次向老干部通报全县政治经济及工农业生产形势。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七一节、老人节、春节等重大节日通过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向老干部通报情况。
3、要认真听取老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观考察制度
1、县委、县府每年两次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全县工农业生产及重点项目建设。2、各镇乡和县直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老干部参观考察。
3、参观考察要本着就地、就近、节俭的原则,注意做好安全和医疗保健工作。
4、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
六、总结表彰制度
1、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尊老敬老教育,大力宣传表彰尊老敬老的先进事迹,积权倡树尊老敬老暨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由县委、县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人事局给予表彰奖励。
3、县、乡两级及老干部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一至二次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推动老干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邹平县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