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县委决定,在前几年组织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从今年“七一”开始,到2004年“七一”止,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县进一步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六好”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活动(简称“三级联创”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级联创”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这一根本任务,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把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奋战两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百亿元”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级联创”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服务农村工作大局的原则。“三级联创”活动必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来进行,始终用两个文明建设的实效来检验创建活动的成效。
上下联动的原则。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以一定比例的“六好”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为基础;争创“六好”镇党委以创建一定比例的“五好”农村党支部为基础。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关联、整体推进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体系。
分级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县统一部署,镇、村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逐级争创、申报和考核验收。
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的原则。要注意在抓基层、打基础、重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争创目标要具体,措施要得力,活动要扎实,考评要严格,奖惩要兑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
通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使我县达到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验收标准;90%以上的镇党委达到“六好”的目标;70%以上的农村党支部达到“五好”的目标,基本实现无软弱涣散、瘫痪党支部,把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做出周密安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这项活动推向深入。
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的争创意识,积极进取,奋力达标。
层层落实责任。县委按照省、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和考核细则,对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作出总体部署。县、镇、村三级分别对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六好”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争创目标,并将目标层层细化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通过有效措施,确保目标落到实处。
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和镇党委、村支部每季度对照考核细则分级进行一次督查和自查。对照年初制定的争创目标,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争创目标的实现。
严格考核奖惩。考核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每半年考核一次,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镇负责对村进行考核,县委负责对镇进行考核;并负责对镇申报的县级“五好”村进行复核并命名。考核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坚持标准,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不搞平衡照顾。
根据考核结果,县委每年命名50个农村党支部为“五好”村红旗党支部。同时,按照倒排10%的比例确定后进班子。对连续两年受县委表彰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授予“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称号。对连续两年列后进的镇党委和后进村党支部,要进行重点整顿;对村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决定,成立县“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在组织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镇党委书记是“三级联创”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要全面负责。村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好争创活动的落实。
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每年争创活动考评期间,由县委组织部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统一检查验收。
加强调研,典型引路。各镇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三级联创”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证“三级联创”活动的健康开展。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